人民网3月6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天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向中外记者开放。重庆代表团共有代表61人,实到57人。
有记者提出关于重庆公租房管理方面的问题:重庆的公租房土地将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也会免除部分的税费,在后期建好之后,如何保持这些公租房的公益性,避免其成为部分企业谋取利益的工具呢?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对此表示,公租房是政府所有的公共财产,它不会成为任何企业谋利的工具。政府在公租房里不收土地出让金,不收配套费,不收税费,也不提取任何建设项目转让的利润,四个不收,这样就使得公租房就是一个成本,不像商品房会包含着这四种费用。这样的话,公租房比商品房低40%还要多,它的租金也就会比较低。公租房建设完了之后,是由重庆的公租房房屋管理局来管,财产是它的,所以它不会出现任何谋利的行为。
第二,公租房租了五年、十年,如果公租房的居民户不再租、退租,这个房屋要还给公共的管理部门。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也不成为任何居民可以利用公租房谋利的机会。不像我们现在讲到有些经济适用房,如果他买了经济适用房,三年、五年之后,他补一点地价就可以转让。转让可能就产生巨大的差价,可能他当时十万一套买下经济适用房,卖出去可能是三十万、五十万,这个时候巨大的差价产生利益输送,就有可能各种灰色交易发生。所以,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大家动了很多脑筋,但是这些脑筋在公租房里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