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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宇:培养少数民族混居地区双语法律人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6日17:29  《小康》杂志
刘红宇:培养少数民族混居地区双语法律人才
刘红宇

  小康杂志社—新浪网联合报道记者胡晓生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谈到,通过调研,她们认为少数民族混居地区的法律人才缺乏,会对维稳工作带来挑战,并导致民族矛盾加深。

  在她们调研的少数民族混居地区中,绝大多数地区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翻译人员非常匮乏,案件只能用汉语审判,无人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公诉、辩护等,少数民族当事人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只知道自己被判了多少年,其余根本没有听懂。这样的司法审判其效果可想而知,少数民族当事人在公权力下,被动接受司法审判结果,必然产生不满和怨气,认为汉族强权,更加容易接受反动思想、分裂思想,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造成民族矛盾、民族冲突的原因很多,但是司法系统人力不足,尤其是双语法律人才的匮乏,导致少数民族当事人无法真正懂得和理解法律规定、司法程序及司法文书,也是埋下社会稳定隐患,造成民族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她们调研的甘孜州为例,甘孜州共有经政府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532个,有藏传佛教寺庙515座,僧尼5万余人。长期以来,达赖集团图谋“西藏独立”的政治野心从未改变,通过指认“转世活佛”等手段争夺寺庙领导权。从侦破的民族分裂案件看,大部分是非法出境回流人员所为。甘孜藏区已成为隐蔽敌情最严重、现行分裂活动最突出、民族分裂案件最多的轴心地区,反分裂斗争日趋尖锐复杂。同时,由于机制和政策缺失,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不合理,利益矛盾纠纷凸显。200 8年,甘孜州法院共依法审理36件涉稳案件,49名犯罪分子被处罚。2009年以来,由于藏族分裂活动的猖獗,甘孜州地方维稳面临巨大压力,而司法系统站在维稳工作的第一线,对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纠纷、缓解少数民族地区矛盾,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双语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翻译人员严重不足,不仅普法工作任务不能深入到民族地区,难以建立可以发挥长效作用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和制度,司法审判的公正理念也难以为少数民族民众所理解,民族感情容易受到伤害,民族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刘律师经过调研发现,目前,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居地区双语法律人才面临的困境。人力不足,远不能满足维稳工作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少数民族混居地区一般而言,都是财力不足、待遇低,人心不稳、人才流失严重,而政策倾斜力度不足,进一步造成法律职业队伍量小质弱。因为混居地区维稳压力巨大,双语法律人才短缺矛盾更为突出。

  加强培养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律人才将有利于缓和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居地区的维稳压力,理顺民族沟通的桥梁,缓解民族矛盾和促进民族团结。

  因此,她提出建议,多管齐下,制定长期与近期规划,大幅度增加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居地区少数民族法律职业队伍的数量,并兼顾提高质量,具体如下:

  1、专项的双语法律人才从小培养,建立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的长效机制。

  2、定向选拔、定向录用特定民族区域法律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3、加强双向培训,吸引内地法律人才。

  4、加大翻译人才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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