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胡浩、邹伟)“三网融合涉及技术与管理问题,但更重要的是监管体制问题,深层次的问题是相应法律滞后,三网融合的实质性进展需要法律保障。”这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邬贺铨准备了一份关于信息化立法的提案,他表示,要加快信息化立法,支撑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网融合涉及技术与管理问题,但更重要的是监管体制问题,深层次的问题是相应法律滞后,三网融合的实质性进展需要法律保障。”邬贺铨认为,许多问题的暴露都能说明信息化立法的紧迫性。
邬贺铨举例说,去年发生了手机与网络的视频信息内容涉黄事件,尖锐地提出电信运营商对所传信息内容该负什么法律责任的问题,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信息安全、打击网络犯罪、保护隐私权、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和传播、加强对信息收集与利用的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都呼唤网络立法。
据了解,我国的电信法已酝酿几十年却千呼万唤出不来,虽然代之出台的电信条例对促进我国电信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电信条例作为部门行政法规的根本属性,其局限性与缺陷也日渐凸现。
对此,邬贺铨建议尽快制定信息化立法的规划,明确立法的时间表,选择电信法、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信息安全法、信息权法、无线频谱管理法、电子政务法等主要法律优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