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政府工作报告第24页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灰色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是否要将灰色收入合法化?昨日,全国政协无党派委员联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张抗抗对报告中“灰色收入”的疑问,引起大家的共鸣。
委员质疑“灰色收入”性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第24页,在阐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举措时,写明“规范灰色收入”。
“在我印象中,这是第一次看到‘灰色收入’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张抗抗说,在普通人的理解中,灰色收入一般指回扣、红包等半贿赂性质的收入,应该算做不合法收入,“不知要如何规范?”
一位来自教育界的委员认为,如果是在本职工作以外的,即工资性收入外的合法劳动所得,就不应被定义为“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入,应该被定义为非法收入。
“灰色收入”应被杜绝
政协委员丁洁也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规范灰色收入”,是否代表“灰色收入”今后可以存在下去?
如果政府不能立即对灰色收入做出明确定义,并出台具体的规范制度,“恐今后灰色收入会大肆泛滥。”张抗抗表示自己的担心,她和其他委员共同建议,政府工作报告能否删去“灰色收入”?
大家认为,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应该规范的是工资外收入,“灰色收入”则应划为不合理收入被杜绝,而不是被规范。
现场
代表谏“灰色收入”应杜绝
变“顺序发言”为“各抒己见”;建议改成“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
“老师给学生补课要收费,这个是不是灰色收入呢?医生拿红包,叫做灰色收入,如果‘规范’了,是不是就是说医生能拿红包?”就政府工作报告中“规范灰色收入”一句,一名代表的话引发现场的激烈争论。
本来由一名一名代表发言的顺序被彻底打乱,代表们纷纷说起了自己对“灰色收入”的理解。
到底什么是“灰色收入”?一名代表说,我理解的灰色收入,就是你拿着是合法的,但是你没有按照国家的税收去缴税。
“这句话就是‘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嘛!”一名代表说。
奚美娟代表提出了另外一个疑问,我还有种理解,有灰色收入的人群都是具备一定资源的人,后面又说“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如果灰色收入规范),这不是扩大了收入差距了吗?
另一名代表对她的观点表示不赞同,“如果‘规范灰色收入’指的是交税的问题,那税收是可以‘扭转收入扩大的趋势’的。”
现场大部分代表认为,报告中“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欠妥,有的代表认为,可以改成“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杜绝灰色收入”,或直接从报告中将这句话删除。
本报记者 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