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刘宝森、张晓晶)农民进城后要有个安定、卫生的居住环境,为了保障他们基本居住权利,政府有责任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解决住房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郭松海委员说,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到2020年城市化率将达到50%多。当前约有2亿农民工进城打工,在城镇寻找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而住房则是进城农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占农民工总数60%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不熟悉农村和农业,有更强烈的城市化取向和变为市民的意愿。
目前进城农民工住房条件较差。据对上海和北京流动人口的住房专项调查,两市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流动人口比例不足1%,多数流动人口不得不住在面积狭小、配套设施差的住房中,其人均住房面积不到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的1/3。大量外来农民在城市打工,同时又是城里纳税人,他们大多数是中低收入者,也应享受城市福利政策,政府为他们提供住宅保障,是政府的职责。郭松海委员说。
郭松海委员建议,要让农民工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经济适用房或廉租屋的优惠政策,政府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较低价格的住房。同时,着力培育农民工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居民树立购买与租赁并重的二元化消费观念。政府应为住宅租赁市场的形成创造政策环境,改变以出售为中心的流通格局,大力扶持房屋租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发展。
此外,郭松海委员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远离故土,客观上要求解决宅基地置换、买卖的问题,即使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自由转让,也为农民进城安居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增加了农民的融资手段,增强农民进城购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