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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芬:民办教育不能沦为“二等公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8日10: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朱立毅、王敏)“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诸多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但各地落实政策不一,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翔宇教育集团董事长王玉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办教育不能因为政策不落实而沦为“二等公民”。

  王玉芬代表说:“目前,我国民办学校在学校地位、教师待遇等方面仍然与公办学校存在一定差距,更为突出的是,各地民办学校之间同样存在很大差异。”王玉芬代表提出,当前首要的问题是要明确民办学校民办事业单位的性质,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

  她说,有些地方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社会保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关规定执行;有些地方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社会保险则纳入企业标准办理。“按两种不同标准执行的教师退休后收入相差一倍,这自然会影响到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

  同时,王玉芬代表还提到,目前全国许多地方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了一些对民办学校,尤其是外地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限制政策。“这些政策限制了民办学校的基本生存空间,侵害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学生家长选择教育的权利。”

  她建议,各地必须充分尊重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允许民办学校与学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学生来源不受学生户籍限制。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超过10万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已达3000万人,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巨大群体。”她说,应规范国家民办教育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其在增强国家教育能力、提供群众多种教育选择、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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