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记者 张建群
晚报讯 “我听到一个年轻博士说,自己每月收入4000元,达不到买经适房的条件,而他的同学中学毕业没上大学,每个月1000元,够条件,买了经适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在全国“两会”期间,递交了一份议案,要求规范经适房的定位,修改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制定《住房保障法》。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应包括经济条件和对于城市的贡献。
褚君浩代表认为,如果按照先后秩序来说,经适房应该是在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以上的具有一定保障性的住房。即困难者先申请廉租房,次困难者申请公共租赁房,有条件了购买经济适用房,再有条件购买商品房。这个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应该包括经济条件和对于城市贡献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