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王茜、孙洪磊)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星微电子董事局主席邓中翰呼吁,制定一部专门的自主创新法,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开展。
邓中翰认为,我国缺乏一套完整的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致使自主创新的各要素在配套支持、各环节衔接转化等方面在发展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时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例如,院校和科研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研发,或研发出的成果无法有效地进行产业转化;企业创新投入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影响企业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和企业创新的可持续性,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邓中翰说。
邓中翰说,自主创新覆盖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多个部门。自主创新工作包括各种要素的投入和各个环节的衔接,它离不开财政、企业(含投资公司)、银行的资金投入,教育、人事和企业的人才投入,需要国税、地税、工商、土地、规划等部门的政策兑现和优质服务……
邓中翰认为,现在我国为鼓励自主创新,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创立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定了相关条例及管理办法。但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调整规范自主创新,各项政策条例也是各行其是,在实施中难免出现不配套、不协调的情况。
邓中翰认为,自主创新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如果将自主创新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将可以有效地提高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权威性,增强对相关方的约束力。同时通过制定自主创新法将比较原则的政策规定具体化,让其操作起来有法可依,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样才能为自主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创造出必要而规范的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