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80年就开始参加选举活动。在农村选区调研时,亲身感受到农村选民非常渴望能与城市选民一样,按照同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选举人大代表。现在,这个几十年来的愿望终于在这次修改选举法中实现了!”3月8日上午,正在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代表,回忆起往事时深有感触。
张少康代表认为,根据发展着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进程的需要,在前四次修改的基础上,对选举法进行第五次修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这些修改都鲜明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各级人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这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
张少康代表说,这些修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使之更加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需要,更加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他认为,选举法充实完善这些内容,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适合我国国体、政体,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将从选举制度上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公正和尊严,保障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张少康代表表示,这次会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后,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他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工作者,一定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选举法实施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选举法的行为,维护选举法的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选举法赋予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确保选举法规定的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