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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昨天通报了河北蔚县矿难收受“封口费”事件相关处理情况。通报指出,新闻记者不得以新闻报道名义 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等,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 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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