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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二审订于6月11日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14:13  人民网

  人民网4月2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提讯统陈水扁与传讯相关被告出庭,检察官于庭中为前“总统府”会计专员陈镇慧请求免刑,并免除与其它共犯共同追缴犯罪所得。全案订于6月11日宣判。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高院合议庭今天传讯所有相关被告出庭,进行宣判前的言词辩论程序。前力拓集团董事长郭铨庆上午庭讯时,以“我愿意面对司法”表示认罪,前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铭哲及陈镇慧也都认罪。

  陈镇慧说,陈水扁律师团一再质疑她公私不分,她也曾质疑,领公家薪水,却要帮助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和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点收到的捐款与私人款项,是否公私不分,自己也不知道。她说,从未帮忙搜集发票,也没有使用“公务费”,一审判决却要她连带分摊新台币1亿元犯罪所得。

  陈镇慧说,面对司法她选择坦白,但也背负背叛的压力,请求合议庭给她自新机会,让她有信心面对人生下半段。

  至于科刑范围,郭铨庆和陈镇慧请求合议庭给予免刑,李界木和蔡铭哲则请求从轻量刑。检方也为陈镇慧向合议庭建请免刑,并免除与其它被告共同缴交连带犯罪所得责任。

  合议庭于庭末谕知,4人部分辩论终结,订于6月11日宣判。下午将继续开庭,审理其它被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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