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4月8日上午8点,备受全国广泛关注的南平“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民生出庭受审。经法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
受伤学生张雪钦的母亲说,郑民生一点悔意都没有,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给他最严厉的制裁。这位母亲难过地哭着说,女儿自从出事后到现在都没有叫过一声妈妈,整个人变得不爱说话,就连最亲的人都不怎么交流。
3月23日上午7时20分许,被告人郑民生携带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离家后窜至南平市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5分许,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门口空坪南侧水泥路旁小学生陈某的身后,持刀朝其颈部猛割一刀,至陈某当场死亡。
随即被告人郑民生在学校门口空坪南侧水泥路等地又持刀朝12名小学生胸、腹,肝脏等要害部位捅刺,后被在场的群众阻止并控制,随即公安人员赶到将其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等8人均因人体重要血管、重要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被害人张某等5人均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竟持利刀疯狂地朝无辜的13名小学生的颈部、胸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郑民生犯罪动机明确,犯意坚决,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发指,依法应予严惩。法院同时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