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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协助洗钱仅获缓刑 检方拟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2日07:35  台海网

  台海网4月12日讯 扁家海角七亿(新台币,下同)案高院订六月宣判,陈致中夫妇同意汇款回台的相关文件上月底已送交瑞士,但陈致中对特侦组要求汇款的态度数变,让检方恐难接受法院判他缓刑,有意上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另外,在瑞士威格林银行5.7亿部分,陈致中并未一并签署同意文件或在笔录中承诺汇回,有关的二次金改案件法院也将开始审理,扁家会不会因法官的态度而改变,仍待观察。

  陈致中原本声明,愿意瑞士查扣的海角七亿,跟后来特侦组查到在威格林银行的5.7亿全都汇回台湾。但陈致中与特侦组在就相关事宜讨论、处理过程,却又对这两笔资金有不一样的态度。

  陈水扁日前在高院强调,扁家在瑞士的所有钱,包括威格林银行的5.7亿,都会归公、做公益;但陈致中后来对于检方起诉二次金改案部分不认罪,强调是合法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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