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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未获预售许可 不得收取预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1日10:34   CCTV《第一时间》

  近期国家针对楼市的政策组合拳接连不断,就在昨天晚些时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房地产市 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通知》明确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 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没有在规定 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 严肃查处。同时,《通知》要求商品住房要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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