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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今年查出23个黑恶保护伞 包括1名厅级官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03:24  重庆时报
重庆今年查出23个黑恶保护伞包括1名厅级官员
文强和彭长健分别接受检方讯问 市检察院供图

  本报讯(记者 胡晓)“打黑与反腐同步推进,是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的亮点。”在近日召开的“涉黑性质犯罪与法律控制理论研讨会”上,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和司法界人士共同认为,重庆此次“打黑除恶”斗争中最大的工作亮点是体现了打黑与反腐同步推进,深挖细查了黑社会性质犯罪背后的保护势力。

  打黑与反腐怎么同步推进?昨天,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万亚首次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她透露,今年4个月以来,我市检方又查办了23个黑恶势力“保护伞”,其中包括一名厅官。

  黑恶案件

  都要查有没有“保护伞”

  雷万亚称,黑恶势力与“保护伞”好比是相互依存的毒草,因此,打黑必须与反腐同步推进。去年7月以来,市检察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协调、统筹涉黑案件和“保护伞”职务犯罪的查处。

  即使对一些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市检也要求专案组进行倒查,查清楚这些团伙为什么会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为什么作恶多端而没有及时受到打击,有没有漏网之鱼,或者入狱不久又放出来的问题。这使一些幕后“保护伞”得以挖出。

  彭长健案

  挖出犯罪线索近30条

  据介绍,检方打黑中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发现移送的;二是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通过案中挖案自行发现的;三是通过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情报信息交换平台获取线索;四是群众举报。

  在检方自行发现的线索中,一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挖出的。例如办理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的案件时,挖出有价值的犯罪线索近30条。二是在审查批捕、起诉涉黑团伙中发现的。如在黎强涉黑案件中,发现沙坪坝区运管所所长肖庆隆等人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

  办文强案

  查询上百银行账户

  在文强案历时4个月的侦查期间,专案组对包括行贿人在内的200余人次进行了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700余份7000余页;此外还收集各类书证上万页。为了查清文强的众多房产和巨额财产,检察机关专案组对全市的银行、证券公司、房产登记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仅查询的银行账户就有上百个。

  另一方面,检方还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联系,及时交换信息,联手办案。今年4月,检方与警方联手成功查办了璧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肖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涉案人员贿赂9万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案。

  涉黑职务犯罪

  并不都是“保护伞”

  检方统计,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今年四月,全市检察机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9人,但界定为“保护伞”的案件只有56人。那么,怎样才算“保护伞”?它和一般的涉黑职务犯罪又有何区别?

  雷万亚解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试行)》中有明确界定: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利用职务便利,支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滋长、蔓延、扩大,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法律惩处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打黑中的一般职务犯罪,是从打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来的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单纯的职务犯罪。

  今年前4个月又查出23把“保护伞”

  雷万亚透露,打黑与反腐同步推进将成为常态。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是今年检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三项重点。

  1~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专项斗争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58件68人,“保护伞”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52人,渎职犯罪案件14件16人。其中大案37件,占到六成以上,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含厅级干部1人); 涉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1人,行政(执法)机关21人,各占立案人数的30.9%,国有企业6人,其他人员20人。

  链接》

  涉黑涉恶职务犯罪

  有四大特点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突出。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查办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70人,占43%。

  官商勾结,大搞地域、行业垄断,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所立案件中,有的党政机关干部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利用职权收受黑恶分子贿赂,阻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实体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运霸、肉霸、沙霸等提供帮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涉黑职务犯罪案件要案比例较高,且贿赂犯罪较为突出。在查办的161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暴露出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55人(含厅级13人),要案率34.1%,要案的比例高于一般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涉嫌受贿犯罪的有85人,占立案总数的52%,他们或者利用手中职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帮助其逃避处罚,并收受贿赂;或者在干部人事调动、职务任免中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

  涉黑职务犯罪社会影响恶劣。涉黑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党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联,息息相关,黑恶势力一旦与其联系,特别是与司法机关内部腐败相联系,不仅玷污了国家公职人员队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而且会危及我党执政基础,危害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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