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检方称一审对文强认定的三项罪名事实清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20:30  华龙网

  华龙网5月14日19时讯 (数字记者陈丹、黄海) 今日19时,文强案二审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今晚的陈诉阶段首先由检察人员陈述意见。

  检察人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上诉人文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检察人员表示,文强、周晓亚不论以何种目的收受他人钱财,实际上为其升迁提供便利,是利益回馈,因此应认定为受贿行为。

  涉及文强犯强奸罪的部分,由于将不公开开庭审理,因此在今日陈述中并未阐述。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重庆打黑系列案

更多关于 文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