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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民赵作海被错判续:法院3名涉案者被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5日01:54  新京报
河南村民赵作海被错判续:法院3名涉案者被停职
  赵作海(右)与商丘市委领导见面。昨天,商丘查处涉案干部失职行为,当年审理赵作海案3名法官被停职。本报记者 李强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寒)昨日,河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建华向媒体通报,当年审理“赵作海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已停职接受调查。

  “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近日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该案被称为河南版的“佘祥林案”。当地决定查处政法系统涉案干部的失职行为。

  停职前,这三名法官都在商丘市中院刑一庭工作。此前,魏新生告诉同事:“法官一生中如果办这样一个错案的话,都是一生中非常难受的记忆。”

  因涉嫌当年对赵作海刑讯逼供,民警郭守海和周明晗已经被刑拘。昨日下午,柘城县公安局一位刑警透露,郭守海和周明晗的亲属目前情绪不是很稳定。他说,两人的亲属告诉他,如果当年赵作海案的分管副局长丁中秋未得到处理,他们两个人被处理的话,那么他们一定要上告,“因为两个人只是小兵”。

  对于当时办案组成员之一李德领,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表示之前的信息有误,李德领并没有在逃,他说“对李德领并没有刑事拘留,怎么能说是在逃呢?”对于李德领,他说只能说是在调查。当时办案组另两名成员郭守海、周明晗涉嫌刑讯逼供已被刑拘。

  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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