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审计署发布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情况(2010年第10号审计公告)。
审计公告结果显示,截至5月20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物70.44亿元(资金64.11亿元,物资折款6.33亿元),其中,民政部和15个社会组织接收36.71亿元(含地方汇缴),已支出4.73亿元用于应急抢险,全国尚结存65.71亿元。本次审计没有发现中央本级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而据民政部截至5月21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接收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捐赠款物55.13亿元,其中,捐款48.24亿元,物资折款6.89亿元,直接使用捐款0.97亿元。
对比两部门公布的玉树救灾捐赠款物数据,全国受捐赠款物总额存在15亿元的数据差异。
10号审计公告对此作出解释——玉树捐赠金额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审计署和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统计方式的差异。
民政部4月17日发出《关于做好玉树“4·14”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按“以缴代统”的要求统计相关数据。各级民政部门及其下设的捐赠接受机构、各级红十字会、各地慈善会每3日将所募捐款逐级向上汇缴。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和其他基金会于每日12时前向民政部报送捐款接受和使用最新情况。
这种汇缴的方式,造成部分资金沉淀在基层接受捐赠的部门。
审计署指出,由于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根据“以缴代统”的要求,按实际汇缴到账的金额来统计捐款总额,公布的数据中未包含各地尚未汇缴到账的捐款数,而审计结果是按全国实际接收的捐赠数来统计的,正是不同统计口径要求,导致两部门数据的差异。
一位接近民政部的人士说,民政部门之所以采取以缴代统的统计方式,是由于长期以来,在捐赠领域都存在着“诺而不捐”的现象。民政部门为了防止出现“空头支票”,就以实际到账资金作为统计数据,而认捐数据往往高于实际到账数据。
在10号审计公告当中,虽然没有提出“诺而不捐”的问题。但是上述接近民政部的人士说,15亿元资金仍然“在路上”,不排除最终出现“诺而不捐”的情况。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徐爱生表示,玉树救灾审计将借助汶川经验采取“跟踪审计”的方式预防“诺而不捐”。
对此,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陈燕云表示,现行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一些企业的不实之词,但从长远来看,应该将企业捐赠引导到更高境界,制度应该有,但还应从公益文化引导,即便没有制度的安排,企业也能自觉做好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