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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谈陈水扁是否羁押:汇回赃款交保机率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1日10:39  环球时报

  环球网6月11日消息,扁家弊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今天上午10点宣判,陈水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今天二审宣判。陈水扁被判20年徒刑,吴淑珍同样被判20年。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的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扁家弊案,包括了“国务机要费”、海外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四大案,共计有十名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蔡铭哲、李界木、和郭铨庆。

  此外,陈水扁到目前已经被羁押529天,他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依照往例,台湾“高等法院”询问庭后,合议庭当庭宣示是否交保的机率不高,而是会在6月23号羁押到期前以书面通知裁决结果。

  由于台湾“高等法院”审判长邓振球向扁家表示,只要扁家在瑞士的七亿元能够汇回来,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也因此扁家存在瑞士的2100美元从5月1号起,已经陆续汇回了1100多万美元,还有300万美元在进行交割中,这300万美元今天原则上会汇回台湾,争取交保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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