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综合消息,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就陈水扁家族弊案进行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判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刑度均较一审减轻。合议庭随即召开延押庭,但没有评议结果,扁被还押台北看守所,择日书面通知是否还押。对于二审结果,蓝绿阵营反应不一,国民党认为扁案二审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而民进党则表示,以机要费判扁徒刑“都没办法接受”。
陈水扁夫妇二审被判20年
扁珍等人因分别在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扁家买官等案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对陈水扁夫妇分别并科2亿(新台币,下同)、3亿元罚金。
扁家弊案今天二审宣判,宣判结果大逆转,陈水扁、吴淑珍从一审的无期徒刑,二审都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不过陈水扁对于判决结果仍然相当不满意。
今天10点许高院宣判二审结果,陈水扁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金1.7亿、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禠夺公权10年,扁子陈致中判刑1年2个月、罚金3千万,儿媳黄睿靓判刑判1年、罚金2千万、缓刑4年、须缴公库1千万。
至于陈水扁昔日亲信马永成则判刑11年6个月、禠夺公权5年,林德训判刑12年6个月、禠夺公权5年,陈镇慧则从一审的免刑改为判刑7个月、缓刑2年,蔡铭哲判刑1年7个月、缓刑3年,须缴公库3千万,力麒负责人郭铨庆免刑,李界木判刑2年、缓刑5年、须缴公库3千万。
扁声称对判决结果相当不满
陈水扁今天9点多精神奕奕到达法院,他走下囚车的时候,面带微笑朝媒体记者挥手致意,似乎对二审宣判很有信心。法官宣判时,陈水扁态度也相当镇定,紧握双手,专心聆听。法官表示因为扁家将瑞士七亿陆续汇回台湾,所以减轻刑度。不过陈水扁透过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仍然相当不满意。
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表示,陈水扁感到“当然不满意,他认为自己应该无罪”。石宜琳说,在机要费上,合议庭认为只有跟职务上无关的10件有罪,但是之前机要费也被判无罪,合议庭今日又说可以切割,“所以有很大的上诉空间”。
石宜琳表示,律师团对陈水扁获释感到乐观;他强调,扁家海外2100万美金部份,吴淑珍亲口证实已经汇回大多数,同时事实审已经终结,“在判决未确定前,每个被告都要认定无罪!”
石宜琳说,陈水扁认为还是有机会(上诉),因此没有感到不安;而今日陈水扁的发型则是留了长发,不过有经过修剪,陈水扁在聆听判决时则是双手紧握,显得十分关心二审判决的结果。
二审刑度减轻存在诸多猜测
针对陈水扁弊案二审宣判相较于一审均判处无期徒刑有明显落差,有报道分析认为这有司法方面的原因。不过也有舆论质疑,司法系统是否是不想淌浑水?国民党“立委”邱毅甚至表示,这是台当局前“检察总长”陈聪明故意放水。
台媒报道说,扁案二审之所以获得改判,在司法方面主要是因为扁家在二审过程配合、“海角七亿”已经汇回超过5成以及二审通常会比一审减低刑期等。
不过,目前陈水扁停押交保的希望愈来愈浓厚,不免让人产生政治联想:这是蓝绿为了选举互踢扁皮球,司法系统也不想淌浑水?
报道分析称,马英九当局在这两年的选举中打扁的做法已经失效,有人说原因可能是因为把扁关了起来,没办法造成民进党内斗,因此一直有传出“放扁归山”的阴谋论,让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抱着头在烧,或许可以获得选举上的利益。
另外,对于扁案二审相较一审减轻的判决结果,邱毅则说他并不意外,因为当初由前“检察总长”陈聪明所领导的特侦组,对扁案“假起诉真放水”的后果,已经一一浮现。他更说,“检察总长”黄世铭应该要去追究,陈聪明过去为何要留下帮扁脱罪的伏笔。
邱毅过去特侦组在陈聪明的领导之下,对扁案起诉的内容,证据与自白的连结性就很薄弱,当然让法官无法重判。邱毅也说,由于社会目前对扁案的关注已经降低,审判长邓振球也就能顺水推舟的做出轻判。
邱毅也说,检方也现在应该要去追究,过去陈聪明纵放扁家的责任。他担心,扁案在三审时,刑期还会有所变化。
扁还押北所是否还押将书面通知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后,合议庭随即于11时召开延押庭,陈水扁与法庭激辩近两小时,不过合议庭没有评议结果,陈水扁被还押台北看守所,合议庭将择日书面通知是否还押。
在将近两小时的延押庭过程中,陈水扁进行了约半小时的陈述,他表示不会逃亡海外。但法官表示,忧心将扁释放出来恐有逃亡之虞,陈水扁虽一再强调,他会为自己的名誉捍卫到底,绝对不会逃亡。但陈水扁的说法,显然不被法官接受。
陈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羁押至今,已超过500天。台湾高院审判长邓振球曾向扁家表示,只要扁家在瑞士的7亿元能够汇回来,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据悉,从5月1日起,扁家存在瑞士的2100万美元,已经陆续汇回了1100多万美元,还有300万美元在进行交割中,这300万美元今天原则上会汇回台湾,争取交保机会。
各界对扁案二审宣判反映不一
对于扁案二审审判结果,蓝绿阵营反应两极。国民党“立委”邱毅分析,在整个二审过程中,法官的心证已倾向轻判陈水扁,今天的判决结果是预料中的事。国民党“立委”李庆华认为,扁案二审判20年有期徒刑,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陈水扁贪污所得是天文数字,即使判20年有期徒刑,10年后就可申请假释,贪污的钱赚得太容易了。他呼吁检方继续上诉,否则人心不服。
而民进党则表示,以机要费判陈水扁任何徒刑“都没办法接受”。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表示,机要费与特别费都是历史共业,应该除罪化,以机要费判扁任何徒刑,都没办法让人接受。
柯建铭指出,虽然扁案二审从无期徒刑改判20 年,代表法官在心证上有考虑到现实因素,不过机要费案仍应提出上诉,针对“总统”使用机要费而言,根本就不应判有罪。
此外,对于二审宣判,国民党上午强调,无论判决结果为何,国民党都尊重,也希望外界能够理性看待。而民进党发言人林右昌也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不评论司法结果。民进党一贯立场主张是应该维护扁接受公平司法裁判的机会与空间,而二审判决后,凸显此案已经没有羁押陈水扁的理由与必要性,应该释放扁,让他行使诉讼防御权,为三审做准备。
陈水扁弊案侦审大事记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后,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也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总统”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8月15日,瑞士司法机关提供扁家疑海外洗钱的资产资料,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扁家疑洗钱案,并于当晚传唤陈水扁说明。
--12月12日,扁家4大弊案侦查终结,特侦组依贪污、洗浅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12月30日将陈水扁收押。
--2009年9月11日,扁家4大案一审宣判,台北地院判陈水扁、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9月22日,特侦组起诉陈水扁侵占“外交”零用金案。
--12月24日,特侦组起诉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二次金改”案中收贿、洗钱。
--2010年6月8日,陈水扁被控侵占“外交”零用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无罪。
--6月11日,扁家弊案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被判刑20年,均褫夺公权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