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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法庭语录:出去从不自己付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2日09: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就陈水扁家族弊案进行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判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刑度均较一审减轻。台媒整理陈水扁弊案法庭上发言人“名言录”,陈水扁语出惊人,声称“我出去从来不用自己付钱”。

  陈水扁法庭“发言录”如下:

  陈水扁:我的司法人权在哪,请合议庭帮我作主。

  李界木是官邸不速之客,我太太硬要我去见他。

  我出去从来不用自己付钱。

  每天睡觉前打一个小时蚊子,因为官邸蚊子很多。

  我现在是肉票,必须付赎金,肉票不要被撕票。

  吴淑珍(陈水扁妻子):我们没当过“总统”,不知道“国务费”怎么用。

  林全连我儿子那架积架车,都去查有没有逃漏税。

  为九千万背一个贪污,又不是笨蛋,我又不差九千万。我们也不能去银行把钱抢回来。

  邓振球(扁家弊案二审审判长):法庭只审理法律案件,不审理政治案件。

  “哈妮”是一条狗吧,这条狗用公费?

  钱汇回来很重要,被告交保可能性很大。

  钱若没汇回来,交保可能性很小。

  陈镇慧(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面对司法我选择坦白,也背负背叛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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