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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陈水扁延押与否决定权在审判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2日16: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鉴于陈水扁2个月延押期将在本月23日再度届满,在扁案二审宣判出炉后,立即碰上是否上诉“最高法院”的关键时刻。由于第三审是法律审,不能为事实的调查,有关陈水扁押与不押的决定权,仍要由从宽认定扁犯行的高院审判长邓振球所属的合议庭去决定。陈水扁是否获释,即使到了上诉“最高法院”期间,仍系在邓振球身上。

  换言之,如果下周高院裁定让扁继续延押,一方面可创造空余的时间有利于高院整卷,制作判决书正本,然后进行判决书送达,待陈水扁等被告以及检方收到判决书后,各自对扁案表态是否提出上诉。

  如果高院决定让扁重金保释,在“最高法院”询问邓振球合议庭是否羁押扁的意见时,就不可能再自打嘴巴,若此情况发生,扁短暂时间就不可能再回笼。

  由于陈水扁在昨天二审宣判后的延押庭,“加码”承诺要儿子陈致中在一周内把元大马家帮忙汇出的5.7亿元汇回台湾,除非扁家弊案在未来几个月内,能够部分案情在“最高法院”判决定谳,直接发监执行,否则,在扁案发回更审之前,曾经对具扁保释外露心证的高院审判长邓振球,还是要决定押与不押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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