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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侦组表示将对陈水扁二审改判提起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4日15:07  环球时报

  环球网14日消息,针对扁案二审判决,特侦组主任陈宏达上午表示,今天起会由9名检察官分工研究高院判决理由,考虑在期限内上诉;扁律石宜琳说,一定会就二审判决提起上诉,由于最高法院采书面审,不会开庭,扁案法律战近日将在最高法院悄悄开打。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宏达指出,扁案二审判决书多达千页,案情庞杂,但上诉法定期限仍只有10天,为免延误上诉时机,今天上午开会决议由现役9名检察官立即分工,在尚未收判书情况下,先以“判决摘要”、“莅庭笔记”等数据检视判决,再进一步研究是否上诉。

  有检察官说,合议庭认定陈水扁涉多条贪污罪,“每罪刑度都在10年以上”,却只判他2年有期徒刑,刑度过轻,此外,在罚金刑部分,扁家并科的罚金比一审为低,审判长邓振球并未实际调查扁家的资力,即行轻判,这些都让特侦组不服气。

  陈宏达表示,最高法院是法律审,不就犯罪事实作认定,如果单纯以扁案刑期轻及罚金少提起上诉,会被程序驳回,因此要求检察官研究判决有无违背论理法则、经验法则、有无判决理由不备、判决理由矛盾等,整理违法之处,再据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扁律方面,律师石宜琳上午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判决书及判决新闻稿,不过,收判后,即使无法全部读完判决理由,“也一定会先声明上诉,理由再后补”。

  石宜琳指出,依照“大水库”理论,扁在“国务机要费案”中支出大于收入,因此并没有贪污犯意,在非机密费涉侵占部分,扁身为“总统”,不管小事,没有与幕僚有犯意联络,至于龙潭案及买官案,合议庭已建议上诉三审确立“总统”职权,“我们认为上诉的空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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