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鲍丹)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今天联合通报了河南“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及处理情况。
今年6月21日1时4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发生一起炸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作业人员75人,事故发生后有26人获救升井。事故共造成49人遇难、26人受伤(其中7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弄清事故情况和人数,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同志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赴事故现场,对抢险救援、伤员救治、事故善后、事故调查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作出全面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有关人员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事发矿为乡镇煤矿,2008年被批准由6万吨/年技改为9万吨/年。截至2010年6月6日,该矿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均已过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文件要求,事发矿已被确定为关闭矿井。初步分析,事故是由事发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私存炸药发生爆炸引发的,暴露出停产关闭措施不力、驻矿监管人员严重失职等突出问题,事故性质恶劣,损失惨重,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
通报要求,各地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强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近期要根据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有效预防井下透水事故和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