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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将磋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争端解决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15:46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6月29日电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29日下午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提出,两会应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协议规定,在争端解决协议生效前,任何关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十一条设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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