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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要求:工人高温作业应得到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3日17: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7月3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 福建省总工会今天要求各级工会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高温作业的工人每人每天应得到5-8元的补贴。

  连日来,福建省大部分地区气温骤增,高温已达到35℃以上,其中南平、三明、龙岩、福州、漳州、泉州的部分地区已达36℃-37℃,局部超过38℃,许多市县的气象部门发布了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福建省总工会要求各企业要对员工采取高温保护性措施,按照《福建省关于企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企业5至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企业还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适当延长休息时间及减轻劳动强度。同时,患病或尚未康复的职工不能在高温、高湿岗位上作业,一旦发现岗位上有职工患病,企业应立即命其退出高温岗位。企业还应及时供应和发放夏季防暑等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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