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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办公室称陈家在美房产系用政治献金购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7日07:44  台海网

  台海网7月17日讯 针对美国政府诉请法院没收陈水扁家人在美国的两处房产,陈水扁办公室昨天强调扁家会配合美国司法部调查,早日厘清案情;至于美国的房产,是政治献金放在银行后,由银行投资的标的物,并未委托出售。

  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昨天也表示:“并没有要卖美国的房产,连出租也没有”。

  扁办声明指出,美国司法部引述台湾特侦组提供的资料,认为购屋资金来自二○○五年到二○○六年间元大证券的两亿元贿款,但这与事实不符;这笔钱是不是不法所得?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审理中,不宜遽下定论。

  扁办并指称,前元大董事杜丽萍已证称这两亿元是政治献金,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也说,在元大并复华金过程中,两亿元是为了买个心安,并非意图藉吴淑珍来影响合并案;前财政部长林全也明确表示,合并过程中未接获来自陈水扁或马永成的指示,都证明这两亿元并非贿款。

  扁办以上月陈水扁外交零用金案被台北地院判无罪为例,指特侦组的起诉书已经被法官驳斥“前后矛盾、言论失据”;因此,回过头来看美国政府要依照特侦组起诉书来没收美国两处房产,其实是有荒谬与可议之处。扁办声明强调,美国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比起台湾司法应更能取得国际与台湾社会公信力,因此扁家将全力配合美司法部门调查,还陈水扁家族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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