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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制售假药即为犯罪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4日07:2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陈丽平)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为加强刑法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调整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

  现行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草案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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