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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二次金改弊案将于11月5日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30日10: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二次金改弊案,29日针对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等四人协助陈水扁家洗钱部分进行辩论。庭讯在当日下午结束,审判长谕知全案辩论终结,订11月5日下午16时宣判。

  四人均否认帮扁家洗钱。辜仲莹辩称,他从未想过替吴淑珍洗钱,纯粹是帮吴淑珍理财,汇钱的数目也没大到让他觉得可疑,他在金融业20多年,知道洗钱是很严重的事,没有理由冒这个风险。

  台北地院29日开庭,就辜仲莹、前开发金财务长邱德馨、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等四人,被诉假藉理财投资名义,替扁家收受、寄藏及掩饰侵占“国务费”及龙潭购地案贿款不法所得,帮助扁家洗钱部分言词辩论。

  当天的辩论中发生小插曲,论告时语气有些激动的检察官郭丽娟,频频发生口误,称陈水扁为“小姐”、把辜成允讲成“辜允成”、前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讲成“叶茂盛”,还把七十六岁的吴澧培讲成六十六岁,让吴当庭特别“感谢”检察官,让他年轻了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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