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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通知要求全市开展防火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1:19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18日电(记者 杨金志)上海市政府办公厅17日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力抓好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上海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尤其是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

  同时,公安、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要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托儿所、敬老院、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易燃易爆单位、危棚简屋,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上海市政府规定,各有关方面要在11月25日前,将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的防火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成立工作检查组,对各有关方面的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

  关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上海将进一步完善消防站点布局,配齐、升级消防车辆装备和消防个人防护器材,加强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建设和管理,满足特大型城市对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需求。《通知》要求公安消防部门针对火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灭火战术研究和实地演练,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完善各类灭火救灾预案。

  《通知》还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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