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6日电(记者杨金志)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了解到,该区已经出台“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受灾居民过渡安置住房的补贴办法,居民可自主、自愿选择过渡安置住房。同时,另外两栋未起火大楼的外墙聚氨酯材料清理工作从26日起开始,预计在12月20日前完成。
静安区事故处置政策研究组副组长董珞告诉记者,胶州路728号起火大楼的大部分受灾群众目前还居住在政府安排的安置点中。在安置过程中,有一些居民提出要自主寻找过渡住房。根据群众的需求,静安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住户自行过渡安置房租补贴的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补贴的标准主要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房型的市场租金标准适当提高,按照上限进行补贴。董珞说,起火大楼有6套房型,面积、朝向等方面稍有差异,工作组据此制定了若干租房补贴价格标准。首期补贴拟以6个月为期,这是因为市场租房对租期有一定的要求。待首期6个月到期后,再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后续补贴。
董珞表示,过渡安置房租补贴遵循三原则:第一,居民自愿原则,居民可以继续住在政府安排的宾馆安置点,也可以自行寻找过渡房屋,自行租房的给予补贴;第二,从优原则,补贴标准按照上限进行;第三,现金补偿原则。
过渡安置房补贴的主体是调查最终认定的侵权责任企业。目前由初步认定的侵权责任企业先行支付。
记者了解到,火灾中被毁的房屋将按市场价全额赔偿,初步设想为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
根据最新统计,在外安置的胶州路728号大楼的受灾居民为156户,429人。
记者另外了解到,26日上午7时,50余名建筑工人进驻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两栋未起火大楼施工现场,对原有脚手架进行加固,随即开展外墙清理工作。上海建工集团四建公司项目经理潘建国告诉记者,预计于12月20日前恢复房屋综合整治的正常施工,届时两栋大楼的居民可以回搬。
潘建国说,施工开始之前,组织者对所有建筑工人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着重强调了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安全施工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