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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须根据吴淑珍身体状态再定何时送往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14:48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2日电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购地案及前101董座陈敏熏人事案遭判刑定谳。高雄地检署今天指出,须先开庭讯问、了解吴淑珍身体状态后,才会展开发监相关程序。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因“国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陈敏熏人事等案被控贪污等罪,2人一审遭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20年。台当局“最高法院”11月间将龙潭案、陈敏熏人事案判刑定谳,扁、珍在龙潭案遭判刑11年,陈敏熏人事案遭判8年确定。

  检方指出,除陈水扁由高检署执行发监外,同案被告吴淑珍等均由北检执行。吴淑珍户籍在高雄市,北检预计在整理案卷资料后,嘱托高雄地检署执行。

  高雄地检署表示,截至中午为止,尚未收到相关公文。若收到公文后,须先开庭讯问、了解吴淑珍身体状态后,才会展开发监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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