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12月18日消息,曾无保释放陈水扁,上个月又在金改弊案判陈水扁无罪而引发争议的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周占春,因在去年间审核一起毒品案搜索票时,开封卷证内的检举人真实姓名对照表后,未加封保密,不慎让检举人身份经阅卷外泄,导致检举人遭到恐吓。
台湾《中国时报》的报道说,台北地检署17日依过失泄密罪起诉周占春及书记官刘丽英,检方以两人仅因一时疏忽,建请从轻量刑,并均宣告缓刑。
台“司法院”表示,周占春等人相关行政责任,将等全案判决确定再依法处理。起诉书称,2008年10月24日、去年2月5日,有民众两度向“海巡署”检举,指卢俊华涉非法进口大麻种子,并在“泰瑞陶艺工作坊”内栽种、贩卖大麻。“海巡署”就对检举人制作匿名检举笔录,另制作真实姓名对照表,装入信封并黏贴弥封。
去年2月11日,台“海巡署”报请台北地检所指挥侦办,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由值日法官周占春受理,周在开封检视信封内的真实姓名对照表后,并未另加套密封。
检方起诉卢俊华毒品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由沈君玲法官承审,但书记官刘丽英又未注意检举人资料未密封,将案卷交律师阅卷影印,律师再交给卢。卢翻阅卷证,从真实姓名对照表得知检举人身份。检举人事后遭恐吓,打电话向检察官抗议,检方才发现并分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