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鹏 杨华云)半个月来,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到北京“治堵新政”、“停车费新政”以及卫生部征集是否在面粉中取消使用增白剂等,都引来公众热议。
据了解,仅国务院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里,今年就有超过50件的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已完成或者正在公开征求民意。
事实上,无论是全国人大立法还是国务院行政法规立法,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早已有之,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化确立在2008年。
2008年4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同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工作规则明确,拟定和制定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不过,记者对比近期几件公开征求民意的事件发现,在征集手段、征集方式、反馈结果上存在差异。有的民意征集活动将网络排除在正规渠道之外、征集结果未得到反馈等,都是在征集民意活动中已存在的现象。
问题 1
网络平台时用时弃
12月13日,“北京治堵意见”公开征求民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公告称,为“集中智慧、集思广益、献计献策缓解交通拥堵,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根据首都之窗的公告显示,参与方式只有信函和传真两种,既无在线征集平台也无征集邮箱,在被认可的正规征集渠道中,网络被排除在外。
但同一天被挂于首都之窗上的《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则添加了在线填写建议的功能。
而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中看到,除了信件和传真地址外,也给出了电子邮件地址,同时,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也可以供网民在线填写意见。
问题 2
征求阶段有早有晚
记者发现,官方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民意应该在什么阶段进行,并没有统一的要求,绝大部分是在制定完成草案后,再向社会征求意见,很少将公开征求民意的方式用在草案制定之前。
比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的“北京治堵意见”,以及很多部门法规的征求意见稿,都是有了草案之后再征求民意。
但是,也有在规划建议起草之前,就公开向社会征求民意的情况。比如11月2日,发改委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请全国人民为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出谋划策。
问题 3
反馈程度参差不齐
在对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中,内容不尽相同,甚至有的征求意见没有公开反馈,就直接公布了定稿。这让意见提交者疑惑,自己的意见是不是被采纳,又为何被拒绝。
今年7月,农业部就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公开征求意见,事过三个月,10月21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但农业部并未公布就该制度所征集意见的情况。
而对于已经公开征集过一次意见的“征收补偿条例”,情况说明则非常详细。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中,详细写明了第一次共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列出了补偿、征收范围、征收程序、征收实施机构等公众关心的方面,分别收到的意见数量,意见主要集中于哪些问题,进行了怎样的梳理、研讨和修改等。
■ 案例
拆迁“变法”
二度征民意体现民众呼声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收到6万多条意见。
意见最为集中的是补偿问题,13000多条意见,涉及市场价补偿、房地产市场评估、评估机构独立性、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回迁、违法建筑不应一刀切等问题。
对于这些在征求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在日前公布的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给予了回应,对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
车船税法草案
官员学者与网友在线交流
车船税法草案,一个月收到了近10万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14日公布了对各方意见整理后的情况,并公布了三封来信。对公众意见的总体情况、数量前十位的省市除了有数据,法工委还以彩色制图进行表现。
在对公众意见公布后3天的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大旗、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高萍在中国人大网与网友交流。
当被问到过半数意见要求降低税负时,黄建初回应,1.6-2.0排量的乘用车占乘用车总量的28%,这部分车主多数属于工薪阶层,应考虑尽可能不增加或者不过多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
■ 声音
民众
“可用问卷调查关键问题”
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的李剑,最近想买车,所以当知道北京正在制定治理拥堵的政策后,就特别关心这一新闻。但是等征求意见稿出来了,他却没有进行任何反馈,因为“发传真没有条件,写信也没有这个习惯。”
让李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根据首都之窗的公告,这一次的征求意见,只能通过传真或者写信,却没有给一个邮箱地址。
昨天是《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最后一天,但因为上面提到的原因,李剑最终没有提交自己的意见。
在媒体工作的苏昱平时也很少参加这种意见的征求活动。她说,一般征求活动都是法规和文件,对于20多岁的人来说,除非关乎切身利益,不然很难把整篇文件看完,更别提发表意见,另外,她也担心自己发表意见最后变成一种形式。
不过苏昱给出了另外一种建议,她说,政府部门其实可以在法规制定之前,用问卷的方式做一些关键问题的调查,这样既能搜集民意,也会吸引人参与。 本报记者 吴鹏
专家
规范征求意见 缺少专门法规
昨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公开征求民意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发展形式,更是政府信息的深度披露。但目前对如何征求意见的程序没有专门规定,也给政府在自由裁量上留下很大空间。
应重视通过网络征求民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委官员昨日对记者说,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涉及规章立法、民生规划会选择进行公开的意见征集,也是“开门立法”的一种表现,但他并没有发现相关规定,一定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征求活动。他认为,征求意见更像是一种“自觉行为”。
对于有些征求意见没有采取网上征集的方式,汪玉凯认为,网络应该成为必不可少的问政渠道,利用网络的方式征集意见应该常态化,虽然并没有程序上的严格规定,但他认为随着网络的发展,政府在制定法律上,应该更多地通过网络征求民意。
提交意见后,征集者是否都能看到?上述部委人士说,该部每次征求意见,都会有相关司局的专门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统计梳理。有些与意见征集特别不沾边的言论,也可能会被筛选掉。
征求意见不应限于“事中”
对于征求民意能否提前的问题,汪玉凯说,有些地方的听证会变成了涨价会,制定好涨价的方案让大家发表意见,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会改变初衷,“我认为在制定初期就应该听取意见。”
在汪玉凯看来,征求意见应贯穿法规制定的前、中、后三个阶段。事前公开听取建议,事中征求意见,事后做好反馈。一定要把结果再次向公众公布,这也是让公众知道,哪些是正确的意见,哪些是不成立的,也会给予公众更多的参考。
同时,这也反映出,政府是否真心地在听取老百姓的意见。
本报记者 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