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长沙税务大楼爆炸专题 > 正文
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力夫 淋伟)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7•30”爆炸案,制造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大楼爆炸案,造成4死20伤的被告人刘赘衡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了解到,被告人李孝、刘检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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