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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税务分局大楼爆炸案犯一审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11:05  红网-潇湘晨报
8月8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嫌犯刘赘衡在被审讯。 8月8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嫌犯刘赘衡在被审讯。

  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力夫 淋伟)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7•30”爆炸案,制造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大楼爆炸案,造成4死20伤的被告人刘赘衡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了解到,被告人李孝、刘检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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