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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检方将限制吴淑珍住所及禁止出岛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8日17:4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18日消息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因龙潭购地案、前101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被判刑定谳,执行刑期17年半,陈水扁已于去年12月2日发监执行,吴淑珍则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吴淑珍今天(18日)到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接受评估是否适合入监服刑,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发监被台中监狱拒收。负责执行的高雄地检署表示,吴淑珍责付其子陈致中带回,谕令限制住居及禁止出岛。

  据悉,吴淑珍上午由陈致中陪同到高雄地检署报到后,搭乘高铁到台中监狱培德医院接受评估。狱方于下午表示,吴淑珍身体状况不适合发监,因此拒绝收监。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俊力指出,吴淑珍被拒绝收监后,高雄地检署考虑她目前的身心状况、健康情形和居家照护措施等,责付陈致中带回。高雄地检署并已谕令限制住居和禁止出岛,日后台检察机关将定期及不定期派人访视吴淑珍,以了解她被拒绝收监的情形是否已消灭,如果已消灭即得再行传唤入监服刑。(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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