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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无法发监致使刑期不能起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09: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18日获评估为不适合发监,检方将吴淑珍责付家属。吴淑珍无法发监,刑期也就无法起算。若其一直无法发监,依法40年后,她的刑期就会消灭。

  无法发监 刑期不起算

  吴淑珍因龙潭购地等案遭判刑17年半定谳,但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评估,她无法自理生活,身体状况也不适发监,高雄地检署将其责付给家属,并对她限制出境、住居。

  台当局“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表示,高雄地检署执行检察官将定期、不定时检视吴淑珍身体状况有无改善,若判断她已能自理生活,仍会将她再发监执行。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俊力说,吴淑珍被拒绝收监后,检方已责付陈致中将母亲带回,由于现行法令没有在家服刑规定,吴淑珍只是暂停执行,责付这段时间,刑期不能折算。

  根据岛内“刑法”第84条规定,获判死刑、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若40年内未执行,行刑权就会消灭。也就是说,吴淑珍若一直符合监狱拒收标准的话,等40年后,检察官就不能再对吴淑珍执行发监程序。

  暂不发监 仍多案缠身

  吴淑珍除因龙潭案、前台北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遭判刑17年半定谳,目前还有公务机要费、南港案及伪证部分仍在缠讼。

  据悉,公务机要费、洗钱等案,目前在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吴淑珍另被控于检方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时,教唆子女儿作伪证,也正由台湾“最高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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