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 (记者 冯会玲)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中,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以及住宅等项目用地占65%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82.3%,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近日表示,今年制定的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土地供应计划,将在本月内编制完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将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他同时表示,各地的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将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1000万套保障房用地一定能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2010年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667件,批准用地面积148269.6717公顷,其中耕地60950.3302公顷,占批准用地面积的41.11%;核减不合理用地761.1625公顷,其中耕地305.0922公顷,分别占申报的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0.51%和0.5%。在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64.08%;水利、水电、能源设施用地占34.45%,其他用地占1.47%。
与此同时,2010年国务院批准了30个省(区、市)82个城市建设用地,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共55186.3635公顷,其中耕地占48.6%;核减不合理用地8318.6962公顷,其中耕地5432.7007公顷,分别占申报的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13.1%和16.84%。此外,国务院还批准6件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733.3587公顷,其中耕地568.6388公顷。
据介绍,2010年国土资源部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在用地审查报批上重点落实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差别化管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查,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对国家严控的“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对规模偏大、超规定标准用地的,坚决予以核减,2010年报国务院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审查中,共核减不合理用地9079.8587公顷,其中耕地5737.7929公顷;三是加强征地管理,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就全面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建立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拓展多元安置途径、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严格征地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严格要求;四是实行先补后占,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结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2010年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中,95%以上项目都做到了耕地先补后占;五是强化监管,督促地方规范用地审批和批后实施。国土资源部结合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2008年~2009年全国建设用地审批及批后实施情况清查,共检查地方批准用地项目4万余件;六是部署试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对于全国给地闲置用地查处情况,徐绍史说,去年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中,有一半是政府原因导致的。今年,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查处这部分由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他表示:“如果当地政府愿意,这些闲置土地也可以拿来建设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