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14日专电(“中国网事”记者 孙阳、谢佼)近年来,通过网络销售假货是制假售假的新趋势,网络售假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由于网络销假隐蔽性强、侦破取证难度大,对于网络售假案件的打击一直是个难题。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四川有关方面了解到,作为全国首例告破的通过互联网售假烟的案件,2010年5月四川达州渠县宣判的“5·14”特大网络售假烟案是一个成功的打击网络犯罪的案例。
“5·14”案缘何能成功破获?破案过程中经历了哪些曲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中国网事记者来到了四川渠县采访,渠县公安局和渠县烟草专卖局“5·14”案破案人员向记者揭秘了案件的侦破过程。
小店高档烟引注意 淘宝网交易假烟
2009年5月14日,渠县烟草专卖局针对全县烟草市场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专卖科科长田浩、稽查中队队长王磊带着队员进行了逐街检查。
检查到何宏经营的门市时,许多其他门市没有的名贵香烟引起了稽查队的注意。细心的中队长王磊还发现,咀玉溪、紫云烟等几种香烟的防伪标识与烟草局的防伪标识有细微差异。
经仔细盘查,稽查队确定,何宏所卖的天子、云烟、玉溪、冬虫夏草等共计40余条香烟均为假烟。
在追查假烟来源时稽查队意外得知,假烟进货渠道竟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网络。何宏称,是一个网名叫“一生何求”的人卖给他的,价格仅为真品进价的20%左右。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提取了何宏用来与“一生何求”联系的电脑,并将何宏带回,进行深入调查。
经询问,稽查队得知,2009年4月初,何宏在网上与“一生何求”相识,得知对方可提供高仿假烟时,他决定走上这条发财“捷径”。何宏按对方要求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了账号。此后,双方借助淘宝网、支付宝平台实现交易,再利用邮政渠道完成假烟交接。
??“烟枭”嫌疑人落网 网络售假烟案终告破
据何宏提供的线索,“一生何求”是福建人,住在福建省云霄县。云霄县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制造假烟现象,近些年虽然有关方面进行过整治、打击,但效果不佳、屡打不绝,大量云霄假烟仍旧通过各种渠道销往全国各地。
6月底,渠县烟草专卖局将“5·14”假烟案移交到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廖晓忠及侦查员刘福学等成立了专案组,负责侦破此案。
很快,专案组提取到何宏的数十张邮政包裹收货底单,发现假烟均以“礼品”名义从云霄县邮寄到渠县。8月18日,办案组前往福建云霄。
8月24日,专案组把运输渠道作为破突口。在邮政部门的配合下,办案组发现嫌疑人的地址为云霄县云陵镇大通路12号,于是办案组连夜赶往云陵镇。
来到大通路12号,办案组在布控蹲守的同时,又与云霄县警方联系查实,12号里住着吴氏兄弟二人,哥哥叫吴兵,弟弟叫吴毅,谁是“一生何求”不得而知。
8月26日,办案组布置警力实施抓捕,一举抓获了吴兵和吴毅兄弟二人。办案组在现场查获10余种假烟200余条,以及用于邮寄包裹的EMS单和用于上网联系买家的电脑。
吴氏兄弟对贩卖假烟行为供认不讳,他们称,由于没有成熟的假烟贩卖体系,于是他们便在网络里发布信息和联系买家,并很快就形成了淘宝网上开店、支付宝转款、邮政送货这样一个快速、安全的假烟贩卖网络。
2009年8月30日,办案组成功将吴氏兄弟押解回渠县公安局,历时数月侦破的“5·14”案,取得了阶段性战果,但案件的取证工作才刚刚开始。
通过对吴氏兄弟的电脑调查发现,二人共同以“一生何求”等网名先后与26个省份的假烟贩子有联系,涉嫌贩售假烟的人达400余人。为核实罪证,办案组决定先针对涉案金额较大的子案进行侦破调查。
10月27日,渠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李海丹与办案成员抵达杭州,欲通过支付宝公司搜集证据。经查,“创业”起初,吴氏兄弟在网上发出销售信息以寻找买家,为了自保,要求买家配合在淘宝网店上以交易袜子为名,暗地进行着假烟交易。
此后,在各地邮政部门和警方的帮助下,办案组又顺利抓捕到了“5·14”案的9名金额较大的下家嫌疑人。
截至2010年5月20日,“5·14”案的涉案卷烟共46个品牌、6万余条,价值1561万元。证据确凿,云霄“烟枭”吴氏兄弟因涉嫌贩卖假烟,被渠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同年5月21日,渠县人民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2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氏兄弟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和15万元,所获赃款予以追缴。
网络成售假新途径 侦办难度巨大需耐心
李海丹说,目前像吴氏兄弟这样,以“网络联系、银行打款、邮政送货”贩卖假烟的方式,正逐渐成为贩卖假烟的主流方式。
渠县公安局局长廖瑞山告诉记者,通过“5 ·14”案,他们发现,网络售假案看似“无形”,而实际上比常规案件更“有形”,因为一旦查获了嫌疑人作案用的电脑,就将是一笔比手工记载更详细的账单。虽网络购买下家都是网络代号,但其作为账本性质的购货记录对证实购买行为及提供侦查方向有较大帮助。而资金流和物流方面的取证,也比较容易。
“但是,网络制假案件更大的特点在于,新型网络犯罪渠道具有的难掌握性。”廖瑞山说,“首先,由于互联网售假的下家过于分散,且单人、单次交易金额量小,这会给侦破案件带来巨大难度。而要形成证据链,必须将数十、数百笔单次交易证据一一落实,工作量巨大。”
此外,由于网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自由性,网络售假案一般时间跨度长、空间跨度大,深入调查需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这给侦破案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需要调查人员具有较强的耐心和毅力。
渠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雷友建说,大案、要案往往都是通过一个小切口入手的,顺小藤能否摸到大瓜,侦办网络犯罪案件也是如此,要看刑侦人员是否胆大心细,并且有足够的耐心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同时传统犯罪逐渐向互联网络犯罪转移的新形势也要求公安人员要熟悉掌握互联网的技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