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李庄漏罪案专题 > 正文
华龙网4月19日10时40分讯 (数字记者 张一叶 庞可、阙影) “我认为‘引诱’是指引导、循循善诱。”今日上午,李庄漏罪案庭审现场,当检方向李庄提问称,他在庭上承认的事实,是否就是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时,李庄表示,他所谓的引诱,是指引导、“循循善诱”。他同时承认多次向徐丽军解释投资和借款的区别。
辩护人要求李庄严肃地对自己的“引诱”行为定义:“你的引诱是否教唆,不要按字典上 的定义,要按一般人的理解来定义。”李庄没有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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