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18日电 (记者 谢卫群、包蹇)上海“11·15”特大火灾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不同罪名,今起在上海被提起公诉。首批受审人员是静安区建交委原四名官员及一名企业人员,该案26名相关责任人将陆续受审。
18—19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对首批责任人开审两天,包括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原副主任姚亚明、综合管理科原科长周建民、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权和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原经理冯伟,罪名是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据了解,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21名被告人的相关案件将陆续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调查组经认真细致的调查,决定将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高伟忠、姚亚明等26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终结,决定对高伟忠、姚亚明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