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雅楠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首例赔偿协议的赔付金额为50万。不少律师从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认为50万元的赔偿标准过低。昨日,深圳律师余翔认为:“就拿2岁女孩伊伊来说,赔偿200万都不为过!”
据新华社报道,事故赔偿标准出台:每位遇难者家属获得的赔偿数额,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总计人民币50万元。
“站在职业的角度来看,政府赔偿太不合理。”广东震鹏律师事务所余翔称,政府采取的标准是依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这是此类事件采取的最低赔偿标准”。
他介绍,同样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行内通用的标准则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赔偿按照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经我粗略计算,小伊伊所得赔偿在200万以上。”余翔以2岁小女孩伊伊为例,解释按照引用不同赔偿标准而产生的赔偿差距(详见下表)。余翔表示,政府赔偿标准采取国务院的规定,而非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让人无法理解,而后者更具有权威性。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根据浙江省统计公报,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万元,死亡赔偿金是20年的可支配收入即54.718万元。
50万元赔偿额比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15万元限额赔偿高,但比不上伊春空难的96万元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