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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楼大火案门窗施工方行贿72万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2日16:48  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王铭泽、孙晓菲8月2日报道:“11·15”火灾案第四批审判结果刚刚宣布,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中承揽铝合金门窗施工业务的杨为民、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的张利以及上海烽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建东分别因行贿罪获刑。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杨为民行贿金额为72万余元,获刑5年;张利行贿6万元,获刑2年;姜建东因单位行贿39万9千余元,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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