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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就渤海溢油事故起诉索赔百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8日07: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记者王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持续了近三个月的渤海溢油事故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民间关注,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就把自己的关注转换成了一纸诉状。日前,他向多家海事法院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进行生态赔偿和恢复。同时他还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状告国家海洋局行政不作为。

  在国家海洋局频频表态、日渐强硬的要求康菲公司加快处理进度,并提出一定要让康菲公司承担其应该承担的所有责任的时候,为什么律师贾方义还要把国家海洋局作为自己的起诉对象?这样的起诉能否被立案?

  普通公民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跨国财团提起诉讼,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还并不多见。对于自己提起诉讼的原因,贾方义这样解释:

  贾方义:意识到渤海湾的污染对社会、国家影响非常大,自己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更好的维护作为13亿人共同财产的渤海湾。我觉得自已履行了作为一个普通人、社会公民的责任。

  在贾方义看来,他所起诉的三个对象:国家海洋局、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在渤海湾溢油事件当中,都负有责任。面对记者的问询,贾方义首先提到了国家海洋局。他认为,作为主管单位,国家海洋局在信息披露等方面,没有做到及时准确。

  贾方义:国家海洋局过了一个月才开始对这件事作出回应,根据中国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法规规定,这显然是违法行为。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规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应该及时披露信息。

  同样,在他看来,中海油作为渤海油田的大股东,自然也不能逃脱溢油事故的责任。

  贾方义: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合作开展渤海湾海底石油,中海油取得了开采专营权之后,才引进了康菲公司进行开采。康菲公司占有49%股份,中海油占有51%股份,也就是控股。你(中海油)既然是控股公司,分得利润甚至比康菲多。不管你是国家公司,还是跨国公司,法治社会人人平等,你既然分享了利润,就要承担义务。

  虽然贾方义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起诉理由,但目前他的起诉都还没有被立案,几个受理法院当中,有的表示要逐级上报,有的表示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有的要求他延缓起诉。对于诉讼前景,贾方义表示,自己非常清楚,前景并不乐观。

  贾方义:环境公益诉讼是在吃第一只螃蟹,以环境公益为名义提起的诉讼,在中国是第一起。我希望能推动环境公益立法。对于行政诉讼来讲,现在诉的是国家机构,作为公民,面对国家机构,面对跨国巨头,我想会遇到很多阻力和压力,这也是预料之中的,前途不能说是很乐观。

  此前曾有评论称,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备。但贾方义认为,在处理渤海湾溢油事件上,中国现有法律完全足够完备,不会成为处理事件的障碍。

  贾方义:我的看法是,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中国刑法有环境污染事故方面的规定,也有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规定。渤海湾溢油已经非常严重,其实已经触犯了刑法。我们可以用刑法,也可以用民事法,也可以用行政法,法律体系非常完备。就像当年BP公司在墨西哥湾的事件一样,当时美国检察官介入调查,动用了刑事程序、民事赔偿程序和行政程序,BP公司马上表态拿出200亿作为赔偿基金。

  对于渤海湾溢油事件,贾方义认为,所做的不应仅仅只有诉讼。日前,康菲公司表态说,没有接到来自中方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赔偿要求。但贾方义说,他已经以个人名义给康菲发出了要求赔偿的公开信。

  贾方义:我们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组织和机构,谁向对方提出了赔偿要求?法院和国家海洋局委托的北海分局,很多行为何其迟缓。既然他说了,有人提出来,他将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考虑。今天,我就以公民身份,直接向他们(康菲)致函,要求他们拿出100亿赔偿资金,我也只能采取这样的行动了。

  对于贾方义所提起的诉讼,记者昨天拨通了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他表示,目前国家海洋局对此尚无回应。如需回应,则一切以国家海洋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广播网和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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