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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父亲增加诉讼请求向张显索赔1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6日06:0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9月5日电 (记者王梦婕) 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微博)诉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张显(微博)“侵犯名誉权”一案,今日又有新进展。药父的代理律师兰和(微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鉴于张显在立案后“种种不负责任的轻浮表现”,5日下午,药庆卫已正式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记者在兰和律师提供的这份申请书上看到,药父的诉讼请求变更为以下两条:判令张显连续30天在各新闻媒体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道歉信,以及赔偿药父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在8月4日立案时,药父提交给该法院的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仅是要求张显“立即停止对原告及其家人的名誉权侵害行为,删除其在网络上所有侵权内容”,判令张显“在其博客、微博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未提出金钱赔偿要求。

  “药先生需要的仅是一个理,一句道歉。但在立案后,张显多次爆出‘这是个无聊的游戏,我陪他玩’、‘与某某的生命相比,药庆卫的名誉一文不值’等话语。”兰和告诉记者,“网络无疆,言行有界。鉴于张显在立案后的表现,为加大侵权成本,惩戒‘张显们’,反思‘张显现象’,特将道歉形式及内容具体化,并增加1元精神损害赔偿。”

  药父也向中国青年报证实,自己确已于5日下午向立案法院提交了申请。“我原先想着张显能道个歉就算了,但他现在还一直在网上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我就想,再往下走一走吧。”他表示。

  对这一增加诉讼请求之举,记者联系到了张显。他向中国青年报回应称,自己“还不知道此事”。“增不增加诉讼请求,是他的权利,法律上是允许的。”张显说,“但案件正在受理期间,法院对开庭、宣判、执行有自己的规程,现在案子还没开庭,对方就琢磨‘道歉信的具体形式’了,算不算预先审判我错了,开始惩罚我了呢?他们不能把自己预设的立场强加于人。”

  【媒体评论】:

  中国青年报:什么才是药家鑫案中的“网络暴力”

  新京报:不必对药庆卫打官司“说不”

  东方早报:药父诉张显案,愿“舆论即正义”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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