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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克:药父诉张显案,愿“舆论即正义”得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8日08:22  东方早报

  牛克

  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日前拿起了法律武器状告药案中被害方的代理人张显(某高校教师,非律师),指其侵犯药庆卫的名誉权。药家表示:在药被审判及其被处决之后,张显在网上捏造药父是“官僚”、“富商”等,并暗指药家动用关系拖延诉讼、妨碍司法公正。本案已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立案。

  药家鑫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了一个年轻的母亲。死刑判决是公正的。但之前此案“被承担”了太多的“意义”——所谓“权贵弄法”,“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正如张显在微博上反复强调的:药家鑫的“家长有权有钱”,“目前是草根与精英的较量,他们的声音几乎被群众用唾沫淹死了”,“药父必有重大隐情,药父身居我军军械采购要职,利益纠葛颇多,望中央军委彻查此人经济问题,肃清军械采购环节蛀虫。”

  在中国当下司法公信不足、社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这些言论得到广泛传播,舆论中也夹杂着“军二代”、“富二代”的声讨字眼。但据《新京报》、《南方周末》对药家的采访报道,药父只是一个普通转业军人,家庭并不富裕,甚至没有地方托门路去问一下案情,几万元一时都凑不齐,这也是药家相当长时间里,不敢与被害人家属见面的原因。

  目前,药父状告张显,不等于为药案“翻案”,作为杀人犯的家属也有自己的名誉权。药家鑫伏法之后,药庆卫及其委托律师于6月底在网上宣布:将澄清药家鑫案幕后事实。对此,张显当即在网上回应:“天下真是无奇不有了,杀人犯家属竟也搞起了官方发言人,跟希特勒同志有得一拼啊,真是不知礼义廉耻!典型的当婊子还想立牌坊,腐蚀毒害社会。”

  在被起诉之后,张显为自己做了辩解:他只是把网上看到的消息粘贴到自己的微博中,“对于是否属实,因为作为一个公民我无权调查别人的隐私”。按他的意思,他没权调查别人的隐私,但有权传播别人的隐私?即便之前是无心之失传播了谣言,但被指出之后,明知是错的,还态度坚决不做澄清。这可否理解为侵权法中的“过错”?

  现在,药案的所谓草根反抗权贵弄法的“象征意义”,已经被证伪。好在当初判决并没有受舆论左右,药家鑫的死刑判决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这给了我们一个反思的机会——一是司法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能随着汹汹舆论而改变——舆情是会变化的,但人死不能复生。即使是两千多年前,强调人治的儒家也认为:“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 公民有权监督司法,但无权僭越。

  二是在类似药案的公共案件中,媒体应恪守中立、传播法治理念。媒体要有立场,更要有真相,有时真相比立场更需要勇气。比如,药案在审判期间,有一家媒体报道称药家的确不富裕,就被质疑为“托儿”,遭到海量谩骂。

  三是公民有权发出声音,但无权阻止不同的意见。著名律师陈有西,在转载一篇网友在药伏法后看望药父母的文章时,原想把文章改名为《魂归天堂》,但又顾虑到说“天堂”会引发“愤怒”,于是改成了《魂归何处》。一个与药案无瓜葛的律师要表达观点,都有这么多顾虑。不宽容的舆论环境,是不健康的,也是危险的。

  药家鑫的生命已经终结,但中国的舆论监督之路还要继续走下去。声音代表着一种正义的力量,但如果是不择手段地鼓噪,容不下不同的意见,那就会走向正义的反面。当然,本案最终还是需要由法院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一如公众期待药家鑫案有个公正判决。(作者系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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