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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对其案件再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3日09:00  东方网
李庄 李庄

  昨日,李庄(微博)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事项有二,一是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二是对该案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由其子李亚童(微博)、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微博)代理。

  现年50岁的李庄原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12月10日,涉黑团伙主犯龚刚模举报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12日,重庆警方将李庄押回重庆,两天后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将其逮捕。随后,李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出狱。根据《律师法》规定,北京市司法局于2010年2月20日吊销李庄的律师执业证书,他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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