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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未在博爱项目投入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01日04: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联合调查组调查报告称郭美美与红十字总会、商红会及公众捐款无关

  本报讯 (记者柳建云)记者昨日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了解到,关于“郭美美事件”及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问题的联合调查显示,“郭美美”及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无关,但商红会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已决定撤销商红会。

  商红会未设“总经理”

  经调查,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也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郭美美没有在商红会中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发现在与商红会开展合作的公司中任职。与商红会合作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博爱公司)的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支出明细均显示,该公司从未向郭美美支付任何费用。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商红会、公众捐款和项目资金无任何关系。

  据了解,商红会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申请、经中国红十字会批准,于2001年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主要职责是在商业系统开展人道领域的紧急救援和救护等红十字活动。

  关于与郭美美关联密切的王军所属的王鼎公司,调查报告也进行了说明:商红会与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博爱服务站”项目资金不来自红十字会及公众捐款。

  报告指出,王鼎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05年1月和2006年1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先后被商红会聘任为副会长和副秘书长。“博爱服务站”项目是2006年4月由商红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申请开展的一个社区项目,计划在全国部分城镇社区设置2万个“博爱服务站”。

  红十字会总会未投入资金

  王鼎公司因参与“博爱服务站”项目的策划和运作,占有中红博爱公司30%的股份。王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双重身份和所开展的项目存在利益关联,严重违反了公益组织原则。2008年3月,商红会事业发展部会同王鼎公司与有关保险公司就依托“博爱服务站”拓展保险业务事宜签订了协议。其中,商红会事业发展部作为商红会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协议对如何在“博爱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等缺乏明确的约定。

  2008年10月,根据商红会的申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商红会、中红博爱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博爱服务站”项目。调查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商红会在“博爱服务站”项目中没有任何资金投入,项目运作资金全部由中红博爱公司投入。

  去年6月下旬,被认证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网名“郭美美Baby”在新浪微博上炫富,演变成重大舆情事件,由此被网民挖出的商红会项目运作问题使红十字会的管理受到舆论质疑。

  去年 7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对外宣布暂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商请有关方面开展审计和调查。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商红会及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查并形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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