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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繁琐标准20年不变 社会福利补贴多成鸡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4日13:22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陈珍妮 王珝 报道 制图 邬思蓓

  近期上海警方提醒,一些新生儿父母接到自称是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其财政局会有一笔生育补助返还,其实这是不法分子的一种新型电讯诈骗方式。对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对于本市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社会福利性质的补贴、津贴知之甚少,其中包括在不少年长者看来十分熟悉的副食品价格补贴、独生子女奖励等政策。

  究竟是相关补贴标准多年未变而渐渐被忽视,还是市民对于补贴的领取渠道和方式存在盲点,这些存在多年的补贴是否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消失或改变?相关专家称有必要研究并制定一套“与时俱进”的方案,如统一归类为“生活补贴”,与劳动者工资分开发放。

  细数补贴种种

  ■副食品价格补贴

  标准20年不变成“鸡肋”

  你知道上海有一项副食品价格补贴吗?日前,这项因受众面小、补贴金额低而被网友称为“鸡肋”的补贴在微博上引发热议。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副食品补贴由粮食局拨款,享受对象主要是1999年之前的失业人员、外地退休回沪人员,补贴标准为8元/月。

  作为这项补贴的受益者之一,在外地退休回沪的刘阿婆对这项补贴也抱着聊胜于无的态度,她说:“这么多年都是老样子,每个月8元,半年48元,有补贴总归是好事,但现在最普通的青菜也要两元多一斤,8元钱只能买三四斤青菜,实在太少了。 ”

  和刘阿婆一样希望 “涨补贴”的居民不在少数。 “现在物价上涨得快,近期听到不少居民反映,副食品补贴能不能从8元涨到10元。 ”黄浦区瑞成社区周书记表示:“大部分退休回沪老人收入和本市老人还有差距,他们特别希望补贴能够多一点。 ”

  对于这样20多年一贯的补贴标准,不少网友称其为“鸡肋”,并认为“太不合时宜了”,建议能够及时调整本市副食品价格补贴标准以及类似的“鸡肋补贴”标准。

  领取频繁市民容易忘

  除了认为补贴标准过低外,还有不少市民坦言副食品补贴的领取次数太过频繁,一次能领取的金额又低,很多时候一忙就忘记领取,不妨能改为一年领取一次或几年领取一次。 “不管是过去的一季度领取一次还是如今的半年领取一次,每次领取的金额也只有50元不到,为此来回跑实在是太麻烦。有时候我就一直把单据积着一次性领取,可时间一长就忘了,过了有效期就无法领取了。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家中抽屉里至今还“躺着”厚厚一叠过期未领的副食品补贴申领单。

  市民董女士85岁高龄的父亲多年前从外地退休返沪,每半年她就会替年迈行动不便的父亲至相关部门领取一次副食品补贴,大约三年前,领取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补贴的标准从多年前的4元/月上调至8元/月,但由于变更所需手续复杂,董女士至今还是在按照4元的标准领取。“父亲退休的工作单位在外地,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单位开一系列证明,为了这点钱真的没有精力专程去一趟外地。 ”

  记者在上海粮食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目前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为每年发放两次,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如属于副食品补贴发放范围的居民届时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副补发放组(所)领取。

  有效期内未领逾期作废

  记者在采访部分居委会时了解到,有部分居民1999年之前失业,但当时未申请这项补贴,现在不能补办。

  目前,本市针对不同群体有不同的补贴项目,记者日前采访了普陀区长寿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据悉,街道主要负责发放副食品补贴、粮油帮困卡、助学券、节日券等,也有部分街道可委托居委会发放居民。

  据长寿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副食品补贴半年领一次,上半年补贴一般在1月上旬可以到居委会领取,如果1月没有到居委会领,之后可以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如果6月还没有领,有3个月的补领期限,9月底之前可以补领。但是10月份没有领的话,钱将退回粮食局。截至目前,长寿街道副食品补贴人数达到11999人。

  “一般来说,享受这项补贴的居民不太会忘记,居委会也会在小区内贴出领取通知,倒是不少居民来咨询的都是享受这项补贴的条件,不过现在已经无法补办了。 ”工作人员透露。

  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大部分补贴都有领取期限,居民要及时领取。如粮油帮困卡、针对低保家庭9年义务教育学生的助学券都过期作废。按照市粮食局网站公示,居民在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有效期内不申领,一般不再补发,考虑到有些居民确因特殊情况,在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的有效期过后三个月内(即上半年7—9月,下半年在第二年的1—3月内)居民仍可凭副补发放卡和图章到户口所在地副补发放组(所)补领。超过补发期的,不再补发。此外,街道还负责对低保家庭发放节日券,但工作人员表示:节日券发放时间不固定,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独生子女补贴

  30年后才上调,仍跑不过物价

  每月2.5元,这一项30年未调整过的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用标准,终于在2011年6月调整。在新规调整之前,市人大常委会曾对本市人口计生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奖励费用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下降”成为市民反映较多、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 《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每月2.5元调整至每月30元。同时,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由原先的2300元调整到5000元。此外,还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不过,对于调整后的独生子女费标准,一些年轻的爸爸妈妈认为,动辄上千的尿布、奶粉开销,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虽然调整幅度较大,但相对如今的物价水平仍显得偏低。 “现在稍微好点的一罐进口奶粉钱都抵得上半年独生子女费了,再加上早教费、各种养育成本,一个月30元真的意义不大,补贴既然存在,能不能更多地考虑到物价的实际上涨因素,让老百姓用到实处。 ”市民杨先生感叹道。

  年轻父母不知“独生子女费”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许多70、80后父母对于独生子女补贴知之甚少或不太关注,有些父母等孩子长到10多岁却从未领取过这笔费用。 “孩子出生后也听说过有这笔费用,但觉得补贴金额不大平时工作也太忙,就顾不上关注或者领取了,不知道现在还符合领取条件吗? ”市民张先生的问题代表了不少白领一族的想法。

  “过去很多人不领或不在乎是因为标准过低,去年调整后达到30元/月,使很多市民又产生了领取意向,还有一些多年未领的市民提出补领的要求。 ”上海市劳动协会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劳动法专家何永强告诉记者,据协会近期的调查显示,如今的就业环境与过去差别较大,员工跳槽等工作调动频繁,想要在多年后向原工作单位讨要独生子女补贴的难度颇大。 “以前计划经济时期,国企、公有制企业容易统一管理,如今民营、外资、非公企业比例不断扩大,也让这项政策执行难度变大。 ”

  对于以前忘记领取或没有领取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市民,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新修订的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实行后,只要符合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规定条件的市民,都可以领取奖励费,领取奖励费时按照本人退休时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市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制度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年老退休的,按照老奖励标准执行;2011年1月1日以后年老退休的,按照新奖励标准执行。具体办理程序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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