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办负责人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负责人26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港澳办对梁振英先生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表示祝贺,并指出这次选举是按照基本法和香港特区的有关选举法律进行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务院港澳办已经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呈报的选举报告,正在履行有关任命程序。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相信,梁振英先生就任行政长官后,一定能够带领香港特区政府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齐心协力,把香港建设得更加美好。我们对新一届特区政府和香港未来充满信心。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结束 梁振英当选
新华网香港3月25日电(记者赵博 刘欢)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25日揭晓。现年57岁的梁振英获得689张有效票,当选为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选举投票于当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主投票站及中央点票站设于香港会展中心。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1132位委员以无记名方式,就梁振英、何俊仁和唐英年三名合资格候选人进行投票。12时34分,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主任宣布,梁振英获得689票,得票超过600张有效票当选。整个选举过程在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及候选人的监票代理人、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下进行。
选举结果宣布后,梁振英举行记者会发表感言。他说,感激选委的信任和市民的支持,给自己在未来五年服务香港、服务市民的机会。行政长官工作非常艰巨,自己将稳中求变、迎难而上,以谦卑感恩之心,担负起这份重大责任。他表示,相信只要大家目标一致、携手共进,就可以将香港建设成为一个更繁荣、更进步、更公义的社会。
梁振英1954年出生于香港,1977年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199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1999年7月至2011年9月任香港特区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召集人。他曾任香港特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委、秘书长,港事顾问,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兼政务小组组长,香港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等职。2011年11月27日,梁振英正式宣布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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